前兩天Apple標錯價的事,
新聞裡,某人忿忿不平的說Apple擅自修改他搶到的便宜訂單
“蘋果是龍頭,怎麼可以做這種擅自修改訂單的事$%@!%^*&*&...”
蘋果是龍頭?(那芭樂是雞頭嗎?)
全球市佔率不及5%的Mac怎能算龍頭?
可見得一般人對事物的理解與事實的差異可能非常大...
此人,也一定並非老Mac使用者,
台灣這個PC王國,Mac市佔率應該不及1%吧?
這次這一搞,原本絕大多數人只注意到iPhone、iPad、iPod,這下也注意起Mac來了...
我說,Apple乾脆認賠出貨,當做廣告費,
讓市場上出現一批超低價Mac mini四處流動,想必能大大提升接觸過Mac的人數,
用過了,就知道好在哪,一試成主顧啊~
這篇還沒發表,Apple的應對就出來了,
認賠!總計四萬多隻!
其中能通過教育相關身份確認的應該不到半數吧?
那麼算二萬隻,市場上應該會多出二萬隻的外接CD-ROM需求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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